阅读提示:今年,高温成了网上“热词”。进入三伏天的末伏,全国各地气温仍不断飙升。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杭州有“带薪高温假”,广州有“高温补贴”……广西有哪些“高温福利”?有哪些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规章条例?近日,记者在网上展开调查,并采访了一些企业和相关主管部门。
1、高温补贴
政策要求:广西标准为每人每月100-200元
现金补贴,是高温天气下对劳动者最直接、也是工薪族最关心的“高温福利”。
据悉,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份发放高温补贴。其中,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从4月至10月,共7个月;重庆、广东、福建三地为5个月;浙江、江苏、山东、天津、陕西等地是4个月。
与广西相邻、天气情况相似的广东省,规定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在岗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也可以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高温津贴,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10月。
广西的情况怎么样?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局长欧水木介绍,针对高温津贴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出台过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天气环境的情况,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