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造成河水上涨、山洪暴发,冲毁或淹没城镇、村庄、农作物、道路,冲毁水库、桥梁、电站等设施,引发山体滑波、泥石流等,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简称洪涝、涝灾,也称水灾。每年广西各地都有不同程度发生。1994年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广西洪涝最严重的一年。全广西因暴雨洪涝有86个县市2753万人受灾,死亡477人,受灾的粮食作物122.8万公顷,损失粮食25亿公斤,直接经济损失约362.6亿元。强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暴雨天气过程容易发生洪涝。汛期(4~9月)是广西的雨季,雨量集中,暴雨频繁,是发生洪涝灾害的主要季节。前汛期(4~6月),受锋面、低槽、切变线等天气系统影响,桂北、桂东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频率较大。后汛期(7~9月),受热带气旋(台风)、热带辐合带、东风波、西南低涡等天气系统影响,桂南、桂东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频率较大。洪涝频率高值区分布在北海、钦州、防城港3市大部,桂林市中部,柳州市北部等地,频率在80%以上;低值区分布在百色市部分县市、崇左市江州区、宁明等地,频率只有30%—50%。(文/黄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