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讯 9月3日上午,G72线泉南高速1073公里+800米处(桂林往兴安方向),发生一起载有纸箱货物的小货车自燃的事故。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拨打119报警电话和施救电话,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损失较大和严重的道路交通拥堵。
小货车被烧成框架。(图/胡越峰)
上午10时56分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电话报警称:在G72线泉南高速1073公里+800米处(桂林往兴安方向)有货车自燃,情况紧急。警情就是命令,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迅速出警,当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现场纸箱烧着熊熊大火,自燃车辆却停在了约500米远处快速车道上,民警到达现场后马上停靠右侧紧急停车带,开启爆闪灯及危险警告灯。
车主唐某称,当时他拉着一车用纸箱装好的零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可没有想到路途中车后轮起火了,立即把车往应急车道靠,但车上没有灭火器,火越烧越大,已经无法控制,货车驾驶室被烧得只剩框架,车上的大部分货物也被烧尽,只有其中一小部分被搬离火中。
民警迅速在旁警戒,对现场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指挥车辆减速慢行,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疏导工作,避免引发二次事故。随后,接报的消防车到达现场,经过消防官兵的努力,明火终于被浇灭了。事故车辆被施救车拖移现场,在场人员加紧清理现场,直到交通秩序恢复正常,参战人员才撤离现场,货车自燃的原因还需进一步调查。
交警提醒:开车前应查看是否有胶皮老化、接线柱松动或被油污腐蚀、油路泄露等情况;不私自加装电器、布设电路,车辆上常备灭火器很关键。(记者/申艳 通讯员/胡越峰)
编辑: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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