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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气象局

【字体:   2012-04-10 11:54:16   来源: 中国天气网广西站

防城港市气象局

防城港市局全貌

 防城港市气象局始建于1991年7月1日,建时称为“防城港区专业气象台”, 1992年1月8日经防城港区管委员会批准成立“防城港区气象局”, 1994年3月16日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批准,“防城港区气象局”更名为“防城港市气象局”。1995年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将原来由钦州市气象局下辖的上思、东兴、防城三个站划归给防城港市气象局直接管理。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防城港市气象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 、业务科(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气象行政执法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5个直属事业单位:气象台、大气探测中心、防雷减灾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财务服务中心。

防城港市气象局

防城港市新一代天气雷达塔楼设计效果图

防城港市气象局承担本市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下辖上思县气象局、东兴市气象局和防城区气象局三个县级气象局。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的有关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5)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6)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资、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区、市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1年,全市气象部门在职人员73人,退休人员18人。在职人员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42人,高级工程师9人,工程师34人。其中市局在职人员44人,本部研究生学历2人,在读研究生4人,本科学历26人,高级工程师7人,工程师20人。

防城港市气象局2001年3月荣获“自治区文明庭院”称号,2004年底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8月荣获“防城港市文明卫生单位”称号,2009年2月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9月荣获“防城港市十佳文明单位”称号,2010年10月荣获“防城港市和谐单位”称号,2011年12月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08-2011年,在广西气象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中,连续四年被评为“特别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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