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页| 天气预报| 天气实况| 四季旅游| 生活气象| 行业气象| 气象影视| 东盟气象| 台风天气| 雷达卫星| 气象科普| 广西社区
上一图集    |    下一图集

南宁市倡议过节不燃放烟花爆竹(1/4)

2017年01月22日 09:41    来源: 广西新闻网
5

南宁倡议不放烟花爆竹

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20日讯(记者 叶焱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爱护环境,绿色过节,共同守护南宁市的美好蓝天!”稚气却铿锵的誓言响彻在南宁市滨湖路小学的操场。1月20日上午,南宁市环保局与滨湖路小学联合举办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活动。

滨湖路小学的“生态委员会”代表宣读了活动倡议书,同时学校每个班的代表在签名板上签名,承诺“不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拥抱蓝天。”

滨湖路小学五(7)班的学生邓卓文表示,他可以承诺做到倡议书中提到的“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对周围人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时劝阻、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他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更会影响到生活与身体健康,可以用电子爆竹代替燃放烟花保护环境。

据了解,2016年全年唯一一天的重污染天气出现在大年初一,春节长假期间5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1天为重度污染。为了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市民身体健康,南宁市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领导,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污染,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使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健康的春节。

春节期间,南宁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行动,在春节期间24小时密切监控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做好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工作,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布预警;做好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严格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审批许可;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数量,引导各经营业主规范经营,销售合格产品。另外,依法取缔违规销售、储存点,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在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异常情况时,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编辑:唐晓珊


下载  |我要评论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人员招聘-网站律师-客服中心-会员注册-WAP版-中国天气通-使用帮助-网站地图

客户服务热线:400-6000-121 客服邮箱:service@weather.com.cn
Copyright©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2008-2014)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制作维护与商务推广: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郑重声明:使用本站天气信息,请与本站联系获取天气信息使用授权 授权邮箱 :service@weather.com.cn

京ICP证010385号 京公网安备110414001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50053